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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陈反党集团冤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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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命的“历史问题”(2 / 2)
十几个“罪证”,这些“罪证”绝大部分未经过查对核实。他们依据这些未经查证核实的所谓“证据”,就给“反党小集团”定了案,并上报中央!因此在1957年6月整风开始后中国作协召开的党组扩大会上,有人批评这个报告是“欺骗中央”!

    不能否认,在强大政治压力下“揭发”出来的“罪行”,必定有道听途说的,有添油加醋的,甚至也有望风捕影无中生有的,“利害大于是非”,历次政治运动,无一例外,揭发者或由于品质,或由于觉悟(相信党相信领导),或由于胆怯等等,何况有一些“揭发”还是“动员”或“引导”出来的。中国作协党组的主要领导,都是参加革命二三十年的老同志,也曾参加和领导过多次政治运动,如何定性,怎样结案,他们应该一清二楚,稍有不慎,就可能断送一个同志的前程,甚至致人死境。这样的教训,这样的例证,他们不仅听过见过,有人也曾亲身经历过,深受其害,切肤之痛。可是为什么到了自己手下,对于多年的老同事、老朋友、老上级、老部下,竟然能够狠得了心,下得去手,必欲置之死地呢?于理于情,实在让人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