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争取中间分子。
一、对他们进行经常的政治思想工作,交代政策,指明前途;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批判其错误态度,推动和帮助他们接受改造;
二、对于右派分子,除实行劳动教养,监督劳动或劳动察看外,一般应该按照他们新的职务给以适当的工作;
三、应该按照他们新的职务和级别,给以相应的生活待遇。对于个别生活上确有困难的,可以酌给临时补助。在政治待遇上,让他们参加某些应该参加的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阅读可以让他们阅读的文件。但对于某些公开出面的政治活动,凡是会在群众中造成错觉或造成他们的政治资本的,不要让他们参加。
三月二十五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党外右派分子处理报批手续的通知》。
这一《通知》规定:
一、原任副省(市)长、自治区副主席,省、市、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的右派分子,其处理应报中央审批。
二、右派分子兼任全国人民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等职务的撤消或者保留,由省、市、自治区党委提出意见报中央批准或者由中央决定。
三、对九十六名标兵中的右派分子,在处理上如有原则变动,应当报中央审批;如果只是轻重程度上的改变,即由省、市、自治区党委决定。
四、省(市)、自治区人民委员、政协常委中的右派分子,均由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根据中央所规定的处理原则和标准自行决定,报中央备案,不必事先请示中央。其他的党外右派分子(副厅、局长级以下)即由你们自行处理。
三月二十八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正确处理中小学教师中的右派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问题的指示》。
《指示》规定,要把中小学教师中右派分子的大部分(大约百分之七十左右)调离学校另行安置,或者将其中有教学能力而又愿意悔改的,调到教师人数较多和党的领导较强的学校去任教,以观后效。
三月三十一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资本家要求参加劳动、放弃定息和降低高薪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定息延长为七年,是毛泽东主席一九五六年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宣布的,现在才过两年,不宜有所改变。
运动中套着运动。在整改之中,又开展一场新的运动,名曰:“双反运动”。
所谓“双反”,即反浪费,反保守。
一九五八年三月三日,中共中央下达了《关于开展反浪费反保守运动的指示》。这样,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双反”运动。
随着“双反”运动的开展,那“反保守”被引导到反对“反右派运动”中的“保守思想”。于是,全国又进行了一场“反右补课”。许多人在“补课”中被“补为”“右派”。
傅雷先生就是在“反右补课”中,被“补”为“右派分子”的。
现任上海市文联党组书记的李伦新先生告诉笔者,那时他还是小伙子,在共青团上海市委工作,便是在“反右补课”中,坐上“末班车”,被“补”为“右派”。他说,在“反右派运动”中,他还忙着批“右派”呢。做梦也没有想到,在“反右派运动”结束的时候,把他“补”为“右派”!
不过,由于他毕竟问题最“轻”,一年后,在第一批“右派”摘帽时,内中就有他。所以,他成了最晚的“右派”、最早的摘帽者!①
紧接着,四月二日,中共中央又下达《关于整风问题的指示》,指出整风运动要逐渐转入第四阶段,在一九五八年六月底以前基本结束整风运动。
这一《指示》指出:
一定要把整风运动坚持到底,不能虎头蛇尾。各地区、各部门,在目前的“双反”运动告一段落后,应当及时地转入整风的第四阶段,即阅文件,个人反省,提高自己的阶段。千万不能把这个阶段滑过去。这样,才能进一步鼓起干劲,打掉官风,实事求是,和人民打成一片,纠正工作上、作风上、制度上的缺点和错误,从目前情况看来,一般地区的整风运动,应当在六月底以前基本结束,如果某些地区、某些部门有必要延长整风时间,也可以适当延长。
《指示》还指出:
为了有力的分化右派分子,各地区、各部门应当选择适当时机,召开右派分子会议或者吸收右派分子参加会议,由负责同志作报告,交代政策,指明出路,并且要组织右派分子加以讨论。对于右派分子还应当注意分别进行工作,以便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有拉有打,争取分化他们,并且督促他们彻底悔改。
“反右派运动”的最后一仗,是在当年四月。笔者所在的北京大学,贴满了批判校长马寅初的大字报。大字标语上写着:“马老,究竟属于哪个马家?”那是批判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论》。所谓“哪个马家”,是指马克思还是马尔萨斯?康生指出:“马寅初的问题已经不是学术问题,而是右派向党进攻的政治问题。”于是,对于马寅初的批判,成了“反右派运动”尾声中一个强音符。
五月五日至二十三日,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