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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总政委周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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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敌当前(5 / 6)
斩钉截铁,不容置疑。这样,强攻南丰已成为不许讨论而必须执行的硬性命令。

    2月7日,周恩来不得不致电中共临时中央和苏区中央局,提出攻击南丰的军事部署。电报说“乘敌第八师有两团欠一营在新丰街,一营在里塔圩之时,我以一部兵力袭击新丰,以主力由南丰下游渡河,断新丰之敌向南丰退路,并直扑南丰城。城内外敌仅四团,有被我强袭入可能,在强袭时,南丰东岸亦配置一部兵力”。

    “以十一军主力逼近浒湾,一部向南城对岸游击,威胁并牵制敌人,其工作团则努力赤化金溪、资溪。二十一军向永丰逼近。独四、五师在宜黄、乐安以南行动。如强袭不成,而已驱逐城外工事中敌人,则可一面坑道作业,一面准备打击增援队。 如城外工事中敌人尚未驱逐,而敌增援队已至,则只能准备打击增援队。如我牵制敌人兵力不奏效,敌以增援队三四师由马路并进,迎击则我受夹击,侧击则便于城内外敌人会合,如此则便须转移地区,攻宜黄、乐安调动敌人,于山地运动战中解决。因山地易于牵制一部,消灭一部,而由马路并进,便甚难牵制”。

    电报强调:“上述部署不是呆板的,敌情地形有变尚须活用。万一南丰下游因雪水下融不便徒涉,而须改由南丰上游渡河,则我之企图易先暴露,新丰两团便无法截断,南丰城防便可增至六团,且敌可以十一、九十两师先向南丰开来策应。如是将更不便我强袭,便须经过苏区改攻宜黄或乐安去调动敌人,求得运动战中解决敌人”。

    电报说:“这一部署与中央局命令原旨有出入。我认为攻下南丰最好,但攻下宜黄,乐安,在运动战中消灭增援敌人,仍然可乘胜直胁抚州,且更便运转。你们同意否?或仍坚持唯一是猛攻南丰,虽大损失亦所不惜,虽敌三四师由马路并进亦非与之决战不可?请于今日十八时前立电复,以便明日行动”。 “不攻南丰或宜黄、乐安,先攻南城,在目前敌情与地形上是不可能的事,请中央注意”。

    同时,周恩来再一次与朱德、王稼祥联名致电临时中央和苏区中央局。

    电报说:“中央、中央局指示我们以破坏敌人围攻线、夺取抚州为战略中心,完全是正确的。几月来我们本此旨,力求消灭敌人主力,可乘胜直下坚城。惟关于行动部署,尤其是许多关联到战术上问题的部署,请求中央,中央局须给前方以活动。以机断余地和应有的职权。否则,命令我们攻击某城,而非以训令指示方针,则我们处在情况变化或不利的条件下,使负责者非常困难处置。因在组织上,尤其在军事上须绝对服从上级命令,不容丝毫延搁,但在责任上,在环境上,我们又不得不向你们陈述意见。关于行动部署,共在前方一地开会,宁都会瞩我犹指示其不对,如前后方以电报讨论起来将误大事。因此,我们恳切请求你们解决这一困难问题,并请中央局派邦宪。闻天两同志代表来前方一行,一方面传达中央指示精神,一方面更可明了前方作战与红军状况。我们亦有许多意见要当面陈述,因电报无法说明。恳请你们决定并电复”。

    苏区中央局和临时中央对周恩来他们的意见执意不理。

    2月13日晚,周恩来致电苏区中央局并转临时中央。电报说:“昨日继续侦察南丰堡垒工事,只西北门外堡垒利用夜色可接近强袭。黄昏后我军开始攻击,与敌激战一夜,夺取敌人大小重要堡垒十数个。但城外仍有二十多个堡垒在敌人手中,且极险要,堡垒后又有开旷地。已夺得工事离城边尚远,城墙上又有炮楼。敌守堡垒多一班一排,最重要的不过一连,我攻堡垒费时久,险要的须围困。整夜激战结果,我缴获不足一营,损失却过三百。三军团为主攻,师长彭鳌及两团长均阵亡。攻城激战虽夜雨,士气极旺”。

    “十日,我十一军已牵制敌八师之一团于新丰街,十一日,二十二军又伸出里塔圩断其归路,故南丰敌为五团。今日,南丰敌在河南之一团,因夜中十二军在河东占第一个堡垒,亦撤回城内,并断浮桥,显示其守城待援之决心。敌对增援部署约以三路分进:两师由南城,一师由宜黄,两师由乐安。敌十一师已向宜黄开动”。

    “据此情况,我们遂改强袭南丰为佯攻,决心先消灭增援队。现部队正在南丰西部一带集结,今明两日弄清敌军行进路线后,当求得于预期遭遇的运动战中消灭敌之一翼,以各个消灭之”。

    当夜,按照周恩来、朱德的命令,红一方面军除留少量部队担任佯攻任务外,主力部队从南丰撤围,秘密向南丰、里塔圩以西地域转移。2月15日,周恩来致电苏区中央局。

    电报说:“确报,当我军在黎川时,敌大举部署为陈诚领中路军分三个纵队:第一纵队罗卓英,为第十一、五十二、五十九三个师,集中宜黄、棠荫;第二纵队吴奇伟,为第十、第十四、九十三个师,集中抚州、龙骨渡;第三纵队赵观涛,为第五、第六、第九、第七十九四个师,集中浒湾、金溪,以一部出资溪。四十三师集中宜黄,乐安间,为预备队。都限二十日前集中完毕。第四、第八十三师为总预备队”。

    “我军围攻南丰既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