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美军空袭则要忍受一些损失。
(五)总之,我们认为应当参战,必须参战,参战利益极大,不参战损害极大。
同日,毛泽东也通过苏联驻中国大使罗申,将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的上述精神通报给了斯大林,同时希望苏联空军能尽快出动,无论如何不迟于两个月,并提出中国政府目前无法对苏联提供的装备付现款,希望以贷款方式得到苏联援助的装备。要求周恩来就本次精神与斯大林再行讨论。14日3时,毛泽东再电周恩来,指出:
彭及高岗同志均认为打伪军有把握,他们和我一样,都认为参战为必需和有利。
“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是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当时的形势作出的,是美国当局迫使中国不得已而为之,是基于保卫中国的国家安全和支援朝鲜的共同需要作出的。这一决策,正确地把握了局部的当前的利益与根本的长远的利益的关系,是革命英雄胆略和科学态度相结合的产物,是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相结合的产物。形式上,不是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官方名义,而是以民间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名义参战,不给美国对中国宣战以口实,更为策略,对中国更有利。
这一决策非常必要,非常及时,非常英明。从决策作出到1951年1月,周恩来在党内外多次会议、多种场合对此做过详细阐述和说明。一年以后,毛泽东在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所致的开会词中指出:“我们不要去侵犯任何国家,我们只是反对帝国主义者对于我国的侵略。大家都明白,如果不是美国军队占领我国的台湾、侵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打到了我国的东北边疆,中国人民是不会和美国军队作战的。但是既然美国侵略者已经向我们进攻了,我们就不能不举起反侵略的旗帜,这是完全必要的和完全正义的,全国人民都已明白这种必要性和正义性。”曾在20世纪70年代担任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和国务卿的亨利?基辛格,在其1994年出版的《大外交》一书中说:“毛泽东有理由认为,如果他不在朝鲜阻挡美国,他或许将会在中国领土上和美国交战;最起码,他没有得到理由去做出相反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