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这是最后的一个文件。我当时对恩来先生说,所谓最后的文件,是不是解释为最后的通牒?是不是只许我们说一个对或者不对?恩来先生对这点表示是最后的态度。因此我说,也好,干脆!我说这句话,当然也不是随便的、偶然的说出来。
“因为这次到北平来,到今天已经半个月了。在这半个月当中,双方代表团分别经过无数次的会谈,对于最重大的几个问题,已经交换了很详尽的意见。可以说,应该说的话,应该说的理由,通通都说了,说尽了。到十三日恩来先生提出来这个第一次的文件——《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当然,在中共方面,是根据双方十多天来的会商所提出来的一个草案。我们代表团接到这个草案后经过郑重研究的结果,对草案内容的许多原则上、文字上方面,已经提出来很多修改的意见。这些修改的意见,一方面和恩来先生谈了,同时也用书面提出来。直至今天下午七点钟,恩来先生又当面交给我这个《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两字已经删去了;并且说明这是最后的文件。我们也清楚,这是双方经过半个月来无数次交换意见后,中共所提出来的最后的定案。我们接到这个文件后,临时作了一个初步的研究,因为会议的时间到了,很仓促,所以还没得结论,还是在慎重研究中。
“对于我们所提的修正意见,有许多是接受了。诚如恩来先生刚才所说的,譬如在前文里头,文字上有修改的地方。第一条‘首要及次要’字样也删去了。在第四、第八两条内,关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地位和关系,也接受了我们的意见改变了。其他关于文字方面,也有很多接受了我们的意见。据恩来先生说,修改的一共有二十多处。这一点,我们代表团同仁是完全了解的。当然,刚才恩来先生说,有些地方是不能变动的。譬如说,军队改编的原则问题、军队接收地方政权的问题,都是不能变动的。
“大家也听到了,恩来先生还提到渡江的问题。刚才他和我会面的时候也说,中共方面预定在4月20日渡江。我就问他:你过去说在和平协定签字后三两天就渡江的话我是没有同意的,现在和平协定还没签字,你怎么说就预定4月20日渡江呢?恩来先生曾续加解释说:你们代表团派人把这个最后文件带到南京去请示,如果来电报说可以签字,当然渡江的日期和办法是可以商量的。
“意思就是说:如果我们带回南京请示不能签字后,中共就预定4月20日渡江,是不是这个意思?”
周恩来回答:“是的。”
张治中说:“这一点,刚才恩来先生解释时遗漏了,所以我把它补说出来。当然,恩来先生让步的地方,我们很了解,就是不能让步的地方,他所持的理由,我们也是了解的。不过从我们代表团的立场来说,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既然是最后的文件,我们对它如果认为是完全对的,就答应签字;认为不能签字,就不签字;不是说还有商量,还有字斟句酌的余地。只是同意签字,不同意就拉倒。如果‘最后文件’是照这样解释的话,那么我们代表团同仁现在就没有再发表意见的理由了,也没有发表意见的必要了。当然,我们的政府正等待着我们代表团的报告,这次会议之后,我们还是继续研究,准备把我们的意见报告政府,请示它作最后的决定,然后再来答复中共代表团。对于这一个问题,我不能再有话说下去,不过我想略为提出一点个人的意见和感想,我要再说明:这是我个人的意见和感想,而不是代表团的意思和感想。
“国共两党的斗争,到今天可以说是告一个结束了。谁胜谁败,谁得谁失,谁是谁非,当然有事实作证明,将来也自有历史作评判。不过要打个比方来说,我想国共两党之争,好比是兄弟之争。
“我们同是中国人,同是一个民族,俗语说‘便宜不出外’,今天谁吃了亏,谁占了便宜,那是不必太认真的。国共两党等于兄弟一样,大哥管家管不好,让给弟弟管,没有关系,‘便宜不出外’。做大哥的人,不但对于弟弟的能干,有这个能耐来担当重责大任,表示敬重,表示高兴,而且要格外地帮助他,使他做得好,做得比哥哥好。
“表示我们当不好,你来当;希望你当得好,一定当得好。这不仅是站在兄弟的立场应该如此,就是基于人类之爱、同胞之爱、民族之爱,也应该如此。
“今日之中国,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我们的总理说: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求中国之自由平等。但是总理去世二十四年了,我们还没有把中国弄成自由、平等、独立的国家;我们的同胞,在国外受到人家的鄙视,我们确实不知从哪里说起的惭愧与羞辱!我们今天有这个心愿,我们在同一民族里,在兄弟手足里,处成好兄弟,能够有这一个能耐,有这一个魄力,来把家当好,使全国人民得到解放,使国家得到独立自由,使邻家看得起我们,这是一家子的光荣,也是做哥哥的光荣。过去做哥哥虽有错误,自己感到惭愧,但是弟弟能够担当起来,把家当好,自己也实在觉得光荣。
“这是一个通俗的比方,但是我觉得其中有真理存在。我们今后对于国家民族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