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秦局长,我们正要找你哩,就是为了开票的事。”
秦河说:“这种事就你们自己定吧,我是全力支持你们的。”
张浚德说:“具体问题咱们还得集体商量,这不是小事。”
秦河说:“那你召集一下吧。”
他们所说的开票之事,就是镇里成立的“开票业务组”,由镇“企业办”具体操办,负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时,秦河才向张浚德介绍起黄文龙来。张浚德说,到我们这里办企业,我们当然欢迎,再说,你是秦局长介绍的人。秦河说,不是我介绍的,是赖局长介绍的。黄文龙就问起了具体情况:“办企业创税,政府有没有补贴?”
“创税补贴没有问题。”张浚德说,“即使不是局长介绍的,我们也要考虑。”
“资金能解决吗?”黄文龙问。
“资金嘛,”张浚德迟疑了一下说,“资金现在还有些困难。”
“那场地挂靠呢?”黄文龙问。
“场地挂靠没问题。”张浚德说得很坚决。
他们所说的挂靠,就是指上面来检查时,如果检查到虚假的供货企业,镇里就帮助联系一家正规企业,然后把虚假企业的牌子挂到正规企业,用来蒙混过关。这样,镇干部为了局部小利益,竟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把法律和国家利益抛到了一边。
张浚德后来在他的交代材料中说:
我记得,在我1999年刚上任当里湖镇书记时,李汉武镇长到我办公室汇报税收的主要来源情况时,跟我谈到镇的税收一部分是靠“企业办”利用几家出口供货企业的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创收,同时谈到1999年税收任务重,问我该如何处理?我说涉及税收问题,我们找国税局秦河局长商量一下。正说着,秦河带黄文龙到我办公室找我。我立即叫来副镇长、“企业办”主任等5人,一起商量如何完成税收任务的事。我又提出原“企业办”利用出口供货企业的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做法,是否今年开始不再搞,改由各家供货企业自己搞。秦河说:“各家企业原本都没有开过票,没有开票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又不熟悉业务,怕到时完不成税收任务。”最后大家一致同意,继续由镇“企业办”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创收的事。
为了使“开票”达到一定规模,里湖镇成立了“开票业务组”。这个“开票业务组”实际领导者就是里湖镇人民政府的一干人等:镇党委书记张浚德亲自挂帅,国税局里湖分局局长秦河担任业务指导,黄副镇长主管业务组的工作,由该镇“企业办”退休干部老李负责业务组的日常事务。这样,以“企业办”名义出面的镇政府一班人直接干起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勾当。这里已经分不清青红皂白、是非善恶了。
在这样的环境中,骗税分子自然得到了无微不至的关照。张浚德对黄文龙到里湖办厂以及政府对黄文龙支持的事记忆犹新:秦河带黄文龙到我办公室找我和李镇长,当时黄副镇长也在场,黄文龙提出办企业需要镇政府扶持资金、补贴及协助找厂房挂牌的问题。当时黄文龙要办的是电器厂,我表示开票补贴得跟其他镇一样,资金就没有办法帮助。李镇长也表示场地挂牌的事政府可以帮助解决协调。以后黄文龙就在里湖镇办了虚假企业,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1999年底,黄文龙共创税收300多万元。镇上按普宁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协调加强国税税收的会议纪要的精神和里湖镇的实际情况,我和李镇长在镇联席会议上通知,决定给予黄文龙创税额12%的奖励,奖励黄文龙30多万元……
为了把“生意”做大做强,黄文龙的企业遍地开花。不久,黄文龙又到本市的梅塘镇“发展”。梅塘的官员们也开通得很,什么创税返还、场地挂靠等一一答应。他们要用最优质的“服务”吸引各路“客商”,把当地的蛋糕做大,至于是不是挖国家墙脚,或者干脆自己直接去挖国家墙脚,他们都能泰然处之。有人说,在这种地方工作得练就一种对什么都能泰然处之的心态,就是古人所说的“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大将风度。
由于税务总局每年都到潮汕这个骗税重灾区检查,潮普等地对应付检查已经有了一套经验。1999年,当总局的几位稽查干部奔赴潮汕前,流沙、里湖、梅塘等镇都拨出专款,其中里湖镇拨款10万元,作为用于应付检查的开支,黄文龙在梅塘开的“亨伟纶织造有限公司”因“规模”较大,被重点保护。
梅塘镇田丰村一村民描述道:“在( 检查 )10天前左右,村干部带一名镇政府的干部( 镇办公室主任 )到我厂,他们二人说要借用我厂的办公室及办公室内的桌椅。因我们是外地人,又是村长出面,我儿子就同意将( 自己的 )厂办公场地借给他们。第二天,就有三个年轻的女人到我厂,将我们原来的厂牌拿下来,挂上一块有限公司的牌子,并带来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还有投资企业批准书等。”
当然,镇政府保护的不仅仅是黄文龙的几家企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