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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大勇·周恩来在19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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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礼上的“户主”(2 / 2)
  周恩来1898年3月5日出生于江苏淮安,年长邓颖超6岁,在梅园新村周恩来夫妇不仅是大家敬重的长者和领导,而且是中共代表团内外公认的一对婚姻、爱情的楷模。作为党的高级领导,他们始终相敬如宾,相互恩爱,感情专一。他们是如何处理好革命同志和夫妻关系的,在年轻人的心目中,始终是一个最大的谜团。周恩来和邓颖超在办事处与年轻人在共事关系十分融洽,没有一点架子。办事处的年轻人都尊称邓颖超为“邓大姐”,孩子们亲热地叫“邓妈妈”。对他们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大家开始以为邓颖超为了革命工作,不愿意要孩子,后来才知道是另有隐情。

    邓颖超1904年2月4日生于广西南宁。幼年丧父,1910年随母迁居天津。先后在北京一所免费的平民学校、天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读书。1919年五四运动时,她与周恩来、马骏等共同领导天津学生爱国运动,组织觉悟社,是天津学生爱国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在开展革命活动的同时,她与周恩来建立了友谊。周恩来与邓小平等去法国勤工俭学后,她在北京师大附小任教员,在工作闲暇之际与周恩来鸿雁传书,友谊上升为爱情。以后,她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并任中共天津地委妇女部部长,同年在广州与周恩来结婚,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兼妇女部部长。1926年国共合作期间,她和周恩来一起出席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1927年4月,在那个非常的日子里她小产,为躲避国民党的拘捕,因治疗不及时,再加上过度紧张和疲劳,导致终身不能生育。但,这对始终相爱如初的夫妇,从青春韶光到生命晚霞,缱绻缠绵,溢于言表,把全部的爱,都献给了中国的革命和解放事业。

    在大家的催促下,邓颖超说:“我和恩来的恋爱经过已讲过多次了,还是再说说保持夫妻感情的体会吧。要做到爱情的常爱常新,还是那句老话,就是在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做到互爱、互敬、互勉、互慰、互让、互谅、互助、互学。”

    夫妻之间的“八互”原则是周恩来与邓颖超多年总结和坚持的准则。在讲话中,邓颖超又逐句解释说:“互爱,作为革命夫妻,互爱是基础。结婚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新的爱情阶段的开始。对爱情要专一,婚后,双方不仅要珍视相互的爱,还要不断创造爱情,使它日新月异。互敬,古人说要相敬如宾,我看不必如宾,但要互相敬重。这在新婚时,一般可以做到。越到后来越要注意,万不可越到后来越看对方的缺点。当着众人面前,尤其要注意互相敬重。互勉,就是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要互相勉励,共同进步。互慰,生活中常有不愉快的事,人的情绪也难免有喜怒哀乐的变化。遇到不愉快的事,双方要互相体贴、温存、安慰,万不可互相指责、埋怨、伤了感情。家庭生活中,难免有不同意见和争执。这时,要懂得让步。特别是非原则问题,应互相谦让,有些争吵,就当做饭菜时加了点辣子。争完了,迅速了结,切不可无休止地纠缠下去,那样势必影响感情。”

    邓颖超又从生活细节介绍了人无完人,要宽容大度的人生哲理。她循循善诱地说:“生活上、工作上、学习上要互相爱护,彼此关心,要尽心尽力,互帮互助。每个人都有缺点,也都有长处。要多看对方优点和长处,并潜心去学习,彼此互补长短,感情也会愈加巩固。”

    这是他们模范夫妻美满生活的总结,也是他们和谐生活的写照。邓颖超体会:“‘八互’中,‘互谅’、‘互让’最难。”周恩来插话说:“我和你们邓大姐这么多年共同生活和战斗,我们处理夫妻关系的原则就是这‘八互’。”

    图为周恩来在南京谈判期间在办公室工作的情景。

    邓大姐说:“夫妻在一起要互相尊重、互相尊敬,作为夫妻,这在革命队伍中非常重要,该坚持的原则要坚持。生活上要互相爱护,互相信任,遇到困难时要互相帮助,互相勉励,有矛盾时要互相谦让,互相体谅,共同进步。”

    吃饭时,周恩来特地请这对新人先入座。邓颖超语重心长地说:“一定要处理好夫妻关系,要共同努力,做一对革命夫妻。”

    周恩来平时很少在小餐厅吃饭,都和大家一样到大食堂打饭吃。其实,小食堂与大食堂区别不大。由于国民党统治区的物价不断飞涨,代表团以实物为伙食标准,一天二两肉、二钱油一斤蔬菜,为保证领导健康,周恩来、董必武可在小食堂打饭吃,并加一个炒鸡蛋之类的菜。